深圳市发行39.4亿政府专项债券 认购规模1035.8亿

  金融界债券讯 近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宣布,9月27日下午,市财政委通过财政部深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30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招标发行2018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

  深圳市本批政府专项债券计划发行39.4亿元,包括:10年期市级棚改债券4.8亿元、15年期市级污水处理债券3.6亿元、15年期福田棚改债券10亿元、10年期坪山产业园区债券5亿元、15年期坪山产业园区债券15亿元和10年期光明保障房债券1亿元。

  招标结果显示,本批6支债券均按计划顺利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实际发行39.4亿元,认购规模1035.8亿元,认购倍数26.29倍,其中福田棚改债券、坪山园区债券边际认购倍数均达28倍(理论极限值为30倍)。债券发行利率方面,10年期债券利率均为4.07%,15年期债券利率均为4.33%,均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5日均值基础上上浮40BP。

  值得一提的是,本批发行的6支债券中有4支债券设定了分期偿付本金机制,应为全国首批分期偿付本金的政府债券。发行结果表明,该创新机制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此外,市财政委在此前成功发行2018年政府一般债券基础上,再次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观摩招标过程,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和赞赏。

关键词阅读:政府债券 债券利率 债券发行 认购倍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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