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晟: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债券利息

    据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已登记回售的债券本金及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的债券利息。截至“18福晟02”撤销回售登记截止日,已登记回售本金共计5.52亿元,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的本金及利息共计6.31亿元。截至2020年11月19日,公司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福晟集团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18福晟02于2018年11月15日发行的公司债,发行规模为10亿,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7.9%。

    公告显示,自本公告出具之日起,“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将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停牌。

  截止最新,债券存量规模93.732亿,债券12只。福晟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调整为A+,18福晟02”的信用等级调整为A+,主体及债项均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据天眼查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百货的批发、代购代销。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51%,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持股为49%。

  

  

关键词阅读:福建福晟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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