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国家发改委日前在《求是》杂志发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文章。文章指出,当前,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重要生产力和关键生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系统性布局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历史性绘制了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细化制度举措,扎实推进“数据二十条”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文章指出,要深刻认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调整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是立足我国国情、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规律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文章称,要准确把握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准确把握发展和安全、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包容和审慎等四个方面关系,统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在深入推进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构建的重点任务方面,文章明确,要着力建立数据流通和交易制度。在国内外数据交易相关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结合数据要素特点和场内、场外交易现状,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提出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聚焦当前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现状与问题,统筹构建数据交易场所,重点要完善功能定位、探索发展模式、优化运行机制,坚持场内集中交易与场外分散交易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充分发挥数据商“燃料”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助燃剂”作用,培育一批活跃的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积极探索离岸数据流通和服务外包等新模式,探索在数据安全保护法框架下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方式,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境外数据“引进来”。

关键词阅读:国家发改委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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