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城投腐败,多省多地展开行动,镇江专项整治挽回损失近16亿元

  财联社1月11日讯(编辑 李俊)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站公告,江苏镇江融资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挽回经济损失近16亿元。此外,已有多省多地对平台公司融资领域靶向展开了自查自纠、专题调研。

  本次江苏省镇江市融资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起底市、县、乡三级政府平台公司,倒查近十年融资业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自2022年1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江苏省镇江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6亿元。

  其中,重点关注及核查了融资综合成本明显超出市场利率的融资项目,梳理出数百条违规支付中介费、融资综合成本异常等有重大疑点的融资项目。逐项排查后形成重点问题线索“交办督办”清单,先后交办问题线索四批 35条,目前已立案14件。

  受贿行贿方面,镇江市纪委监委先后查处6名涉及市县两级政府平台公司“一把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发现多名资金“掮客”存在跨区域介入融资业务并获取高额中介费,以及向平台公司干部行贿问题,共查处资金“掮客”10人。

  除江苏省镇江市外,财联社还梳理了近期部分地区公布的相关平台公司融资领域的违法违规、整改情形。

  赣州市审计局于2022年12月30日公告对28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展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发现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要存在违规决策、国有资产流失、招投标不规范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四方面风险。

  其中,在违规决策风险中提到,个别平台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以明股实债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提供融资、涉嫌挪用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超范围开展业务、无依据或违规列支费用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此外,有个别平台公司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为私营企业偿还债务、提供借款,僵尸企业清理不到位,专项债券未发挥资金效益,违法用地等,产生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在招投标方面,个别平台公司未实施公开招投标,设定前置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涉嫌内定中标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围标、串标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查处中发现,个别平台公司财务人员少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漏缴税金、应缴未缴防洪保安基金、水资源费等处理财务不规范。

  另外,江苏省连云港市在对地方平台公司融资专题调研中也提及,个别平台公司负责人得到中介方回扣许诺后,在推动平台融资中,既作为经办人融资,又以中介名义联系资金方为平台公司提供资金,从中攫取中介费,存在内外勾结风险。此外,在引进资金方、债券承销商等合作上,个别平台公司负责人违规决策,违规引入融资中介,并支付高额中介费,导致融资成本畸高。

  针对防范化解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各类风险,赣州市审计局发文表示,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财务和债务的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不同类别投资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的风险要点管控,围绕投融资高频风险点列出权力清单,完善投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关键和重要领域、节点风险可控。

  此外,在监管方面强化外部监督,财政、国资、金融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审计、巡察、派驻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开展专项巡察、专业审计等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一体防范廉政风险、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风险等。

关键词阅读:城投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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