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未能如期支付“21阳城01”利息,将于1月30日停牌

  金融界1月29日消息 今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阳城01”相关事项公告。公告显示,阳光城集团将于1月30日支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以及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称,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以及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据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阳城01,债券代码:149363),发行总额为10亿,发行期限为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6.90%,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此前,“21阳城01”已进行过一次展期,将本应于2022年1月24日,支付的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展期至2023年1月22日(因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次交易日,即2023年1月30日)。展期期间“21阳城01”票面利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6.90%计算利息。

  根据中证登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1,801,900张,回售金额为180,190,000元(不含利息)。

  从付息方案看,“21阳城01”每手付息金额为138.00元(含税),扣税后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110.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138.00元。

  对此,公司表示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21阳城01”将在2023年1月30日开市起停牌。

关键词阅读:21阳城01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