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文对山东城投影响如何

  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银保监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银保监会11号文)。11号文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细则值得关注,对山东化解债务风险的影响怎么看,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银保监会11号文重点在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国发18号文在金融机构指导方面的细化

  山东省是首个由国务院、财政部、银保监会均颁文进行政策扶持的省份。与贵州省明确表态鼓励金融机构债务展期不同,山东省经济实力较强,虽然部分地级市偿债压力较大,但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现阶段化债工作重点在于债务管控,而非债务展期。此前国发18号文重点对山东省经济动能转型做出指导,并未有债务管控的相关表述。而是在随后的财政部137号文中提出“指导山东逐步降低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水平”。11号文针对债务管控的表述更多地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展开。

  二、11号文三大关注点

  1)在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方面,11号文要求及时监测风险态势,避免风险向金融机构蔓延。此前山东存在的诸多风险得到的银保监会的关注。2)在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面,11号文要求摸清真实风险,压实属地责任。在摸清并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能够为后续化债腾挪更多金融资源。

  3)11号文鼓励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地方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及遗留问题解决,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方面是全国性银行加大山东不良资产处置政策资源倾斜。从而减轻金融机构不良压力,盘活金融资源。另一方面,11号文确定了银行在山东省化债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后续应当重点关注山东省内银行对于协助化债的落地执行情况。

  三、11号文政策支持下对山东省城投影响几何

  银保监会11号文的出台,短期为山东省城投债带来情绪提振,但目前省内负面舆情仍未完全消除。11号文对山东省内城投融资环境的实质改善作用还有待观察。

  我们认为山东省城投公开债违约概率依然低,但弱区域负面扰动短期内仍然存在,因此需要警惕弱区域估值波动风险。山东省内对于负面舆情频发的高负债地区能否出台实质性化债措施,这是影响山东省城投融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低于预期,债务风险超预期,超预期信用风险。

关键词阅读:山东城投

责任编辑:李欣 RF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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