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欧阳晓红 根据一项正在拟定中的公司债操作方案,未来企业债和公司债将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分别管理。
消息人士称,具体操作方案可能在今年6月份完成,“方案出台的关键还在于各部门的协调是否顺利,各项工作的推动是否有力度。”
这项名为“公司债发展”的研究课题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启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央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几个部委参与。课题组的任务是界定公司债管理机构、发行上市制度与规模、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监管制度。
“公司债的出台有两大难题:管理体制与信誉问题,一旦破题后形成的方案应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一位课题组官员说,目前大致的思路是,涉及国家重点项目、重大投资的企业债可能放在发改委;市场化的公司债放在证监会,而且不只是上市公司。(全文请见3月12日即将出版的《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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