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6月1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披露公告,吴利军先生不再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崔勇先生。此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中信证券作为“23 光大 Y1”,“23 光大 Y2”,“23 光大 Y4”,“23光大Y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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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6月1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披露公告,吴利军先生不再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崔勇先生。此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中信证券作为“23 光大 Y1”,“23 光大 Y2”,“23 光大 Y4”,“23光大Y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